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HR的李某,对方以招聘高薪工作为诱饵要求支付培训费。在社交平台持续沟通后,李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以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初期返还部分本金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资质导致被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诈骗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明。仲裁委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平台运营责任认定争议焦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并支付维权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