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客服骗取养老机构款项
【标题】企业主冒充客服骗取养老机构款项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主营医疗养老项目。2024年某月,张某某被卷入一起以虚假采购为名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是养老机构客服的陌生短信,对方以'紧急采购医疗设备'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配合操作,导致公司账户异常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伪造,且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实施诈骗,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企业主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失误,且已提交部分内部采购文件试图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操作截图;企业主虽提供采购单据,但无法解释账户异常及资金流向。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企业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责令返还被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交易身份验证机制,员工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账户权限。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切勿因贪图小利陷入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