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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扫码支付贷款保证金遭骗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支付贷款保证金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要求缴纳贷款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业务需要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私信功能添加其微信,随后以'贷款征信'为名要求缴纳3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以'紧急止付'为由承诺次日返还部分资金。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涉案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张某某存在任何业务关系,称其账户资金系其他业务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证明扫码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账户资金来源证明。仲裁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7条重大误解民事行为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公账户转账需核实资金流向,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先返小利'诱导时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连环骗局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