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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取保证金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取保证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缴纳3万元贷款保证金,承诺返还利息。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保证金后,发现账户被频繁操作,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非法获取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骗取保证金,公司称其自愿参与投资;双方对涉案金额计算方式及责任归属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凭证,仅以内部审批记录抗辩。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对方虚构身份及项目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全额返还保证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涉案金额认定为约3.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要求,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分析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