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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扫码付款后提现受阻维权案

【标题】投资者扫码付款后提现受阻维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假投资平台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为个人投资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案由涉及合同诈骗与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接触到自称投资导师的人员,被诱导参与高回报投资项目。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获取APP截图作为交易凭证。平台后期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线下扫码付款,后APP因涉嫌违规被下架,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资金且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平台系正常业务操作,转账行为属于合同履行,且未明确承诺保本保息,否认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交易行为。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凭证,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且未出示有效合作协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投资场景、隐瞒平台风险及违规操作导致张某某财产损失,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款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第5条(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与资金安全,警惕所谓'投资导师'诱导操作。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完整链,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并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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