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李某谎称能帮助办理贷款,以需缴纳教育培训费用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直播带货渠道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交易未通过正规平台完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合同协议'证明业务真实性,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张某某提交了直播带货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李某伪造的培训协议,公司仅能提供无张某某签字的格式合同。仲裁委认定资金流向与虚构培训业务无直接关联,且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认定该公司存在欺诈交易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冒充金融人员的诈骗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冻结账户,保存直播带货界面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