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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虚假感情关系,后被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虚构身份背景,以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境外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下见面及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等方式加深信任,直至被识破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精准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跨境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身份审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其多次要求李某出示公司资质遭拒。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核实李某身份信息,需承担5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剩余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实名认证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员工信息。面对征信修复等话术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