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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保报销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对方以'医保报销'为由,通过QQ要求其下载'金融保障'APP并进行屏幕共享。在取得权限后,诈骗分子以征信修复需要转账为借口,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网贷提现款转至指定账户,后以资金冻结需继续转账为由实施连环诈骗。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公司已注销账户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操作,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QQ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招聘平台截图,无法证明员工行为性质。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特征及老年人认知特点,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医保报销''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要求屏幕共享、资金快速转移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建议完善电子合同签署流程,强化平台审核机制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