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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员工货款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员工货款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领导的货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操作转账,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账户异常,资金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李某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及聊天记录,诱导张某某在虚假APP界面确认交易,导致货款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业务往来,否认存在真实交易且认为员工应自行承担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资金流向数据,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及伪造文件。公司员工证言显示李某曾使用公司名义进行私聊,但未核实其真实身份。仲裁委依据APP截图及转账记录认定诈骗行为成立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制度、《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身份管理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应警惕冒充身份的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处理。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信息安全培训,防范关联诈骗风险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