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假药销售及身份冒充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院院长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销所谓'特效保健品',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医疗机构资质文件。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假药,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所售药品为三无产品,遂向平台申请调取信息发现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空壳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对手为李某个人,与公司无关,且已尽平台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用户注册及交易数据,发现李某注册账号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显示其多次被诱导下载非法APP进行转账操作,平台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存在审核失职,判决退还张某某本金并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干预。遭遇'熟人领导'类诈骗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避免轻信非法APP转账要求,保留全部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