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征信修复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征信修复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刘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缴纳费用。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刘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所谓'资质审核',期间通过多级拆分转账流程骗取资金。平台未对刘某身份真实性进行核实,导致张某某陷入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刘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平台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多次要求屏幕共享的聊天内容。平台虽提供用户协议,但无法证明对刘某身份进行过实质性核查,仲裁员当庭确认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判定需承担30%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已垫付的1.2万元维权费用后,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严格审核服务人员资质,避免沦为诈骗工具。建议求职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征信服务信息,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对于要求屏幕共享的陌生来电要保持警惕,避免泄露设备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