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平台虚构婚恋诈骗3.5万元遭追缴
【标题】投资平台虚构婚恋诈骗3.5万元遭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高收益投资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行业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投资账户,签订虚假合同协议。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三次转入约3.5万元,平台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后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联系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婚恋关系和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缴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合同有效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等证据,证明平台通过婚恋交友场景诱导投资并伪造交易流程。公司未能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及服务内容证明,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本金,并追缴其违法所得。因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酌情扣除20%平台运营成本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刑事诉讼法》第52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出现高收益投资诱导需提高警惕,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真实性。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