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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微信投资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微信投资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诱导参与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王某。对方以招聘为由引导其加入投资群,谎称有高额返佣政策,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及虚构项目收益诱导张某某多次充值入金。在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王某突然失联,涉案微信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受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未授权王某招聘权限,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某使用伪造工牌并多次提及公司内部项目。张某某提交的第三方支付凭证与通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庭审中双方就王某行为性质及公司监管责任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退还约2.1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需自行承担4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易遭遇身份冒充诈骗,建议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及转账凭证。企业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个人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所谓'内部项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