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培训骗局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培训骗局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机构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能提供职业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付款后李某失联,平台发现该公司账户异常冻结,遂报警处理。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向仲裁委申请返还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称款项用于平台指定项目,否认诈骗行为并要求扣除已产生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张某某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该公司未注册教育培训资质,且交易全程脱离平台监管。公司无法提供服务协议或培训成果证明,李某身份信息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以虚假身份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核实合作机构资质,警惕以培训为名的诈骗陷阱。受害人应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对于未签订合同的交易,仍可通过证据链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