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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虚构加盟骗3.5万元

【标题】冒充客服虚构加盟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加盟代理关系,因该公司涉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加盟代理项目为名,称可提供高额返佣,要求张某某先通过二维码支付3.5万元保证金。后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返佣时间,并在收到款项次日将公司账户冻结,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资金。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但该公司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加盟项目实施诈骗,李某某冒充客服骗取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资金已用于项目运营,但无法提供合同或返佣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记录、二维码支付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公司印章并编造虚假项目。公司仅提供部分转账截图,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要求其补充证据,但公司拒绝配合,导致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3.5万元本金,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利息损失凭证,利息请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虚假商业合作,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应通过正规渠道签订书面合同,避免仅凭二维码转账。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