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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林某'的女子。对方以中奖名义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线下交易。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后发现系精准信息诈骗,遂向平台投诉要求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损失,要求全额赔偿;平台方称已按规管理账号,且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协议。平台方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用户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经核查,平台存在未及时封停高风险账号的管理漏洞,但用户未提供线下交易具体地点及对方身份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过失,需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脱离平台交易要求。遭遇精准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主张平台责任需证明其存在管理漏洞。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