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款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用户,因平台未妥善核实账号信息导致遭受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医疗养老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进行多笔转账,累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个人账户信息,后发现收款账户系第三方虚拟账户。平台在发现异常后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诈骗得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已按协议约定进行身份验证且无法核实第三方账户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被申请人虽提供用户协议但未展示风控系统日志。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案账号存在多起同类投诉却未被处理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老年人需警惕'退款理赔'话术,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账户信息,保留所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