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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陷虚假贷款骗局遭资金转移被追缴

【标题】网购用户陷虚假贷款骗局遭资金转移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贷款诈骗引发纠纷,案件性质涉及民事与刑事双重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办理贷款时,遭遇自称是'征信优化服务'的诈骗团伙。对方通过QQ冒充金融机构客服,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贷款并未实际发放,且资金被快速转出至第三方账户。经调查,该团伙通过伪造征信报告等方式,诱导多名网购用户在公共服务场景中缴费办理虚假贷款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构成诈骗罪,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未直接参与资金转移,且合同协议已签署,应属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及责任划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等材料,但未能完整呈现资金流转路径。公司方提供了部分合作方信息,但无法证明其无过错。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认定存在虚构征信信息的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断裂,影响责任认定完整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支持张某某主张的诈骗行为认定,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确认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判决追缴违法所得约2.8万元,剩余部分需通过司法程序另行追索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资金追缴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购用户需警惕'征信优化'等名义的贷款骗局,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对于资金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金融监管机构举报,同时注意民事合同纠纷与刑事诈骗罪的界限认定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