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虚假投资平台遭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虚假投资平台遭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短信接触虚假投资平台,被诱导进行网络投资,后因平台下架无法追回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专项投资资格。对方引导下载名为'金服通'的涉案APP,注册后以'投资老师'身份推荐高收益项目。平台要求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入金费,并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其共享屏幕验证账户。后该APP被监管部门下架,张某某无法联系平台客服,遂主张权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及投资导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与张某某签订合同,认为其操作存在自主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短信截图、支付凭证及平台下架通知。公司未能出示用户协议或服务资质证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短信内容中'政府合作项目'的虚假表述及平台诱导性操作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交易记录,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欺诈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短信,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诱导性投资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