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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要求验证码被识破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要求验证码被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收到自称公司高管的私信,称需紧急周转资金办理贷款,要求其配合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验证码。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贷款征信报告和虚构征信修复流程,诱导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并报警,经警方调查确认系精准信息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告知义务导致损失,公司则称员工泄露验证码属于个人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通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安全培训记录。仲裁委认定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但结合平台风控数据确认诈骗行为,判定公司存在信息安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明确同意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账户安全培训机制,个人需提高验证码保管意识。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保留电子证据,同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