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被冒充领导精准诈骗3.5万元拒还

老年人被冒充领导精准诈骗3.5万元拒还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领导精准诈骗3.5万元拒还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纠纷案,案由涉及涉嫌违法犯罪的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浏览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加盟代理信息。对方冒充公司高管,以办理公共服务资质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为由,通过支付宝向张某某转账要求支付。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陌生账号,多次联系无果,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遭遇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于商业合作,声称已收到款项但未提供任何合同或凭证,质疑张某某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及转账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部分聊天截图,显示对方以领导身份要求其脱离平台交易。公司仅提交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证明转账性质,且拒绝提供与张某某对接的完整通讯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社交平台信息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熟人领导的诈骗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确认转账性质。判定公司需返还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交平台上的精准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交易资质。遭遇冒充领导的转账要求时,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信息,避免脱离平台交易。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维权结果,建议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