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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遭虚假APP诈骗3.5万提赔

【标题】某科技员工遭虚假APP诈骗3.5万提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员工,因平台推广虚假APP引发资金损失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直播带货时,被平台客服要求下载所谓'资金监管专用APP'。该APP界面仿冒公检法机构,以涉嫌洗钱为由要求其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出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公司主张赔偿。经调查,该公司未对APP真实性进行核实,且存在资金跨境流转痕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监管失职导致被骗,公司认为员工下载APP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协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虚假APP存在审核义务,以及员工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公司仅出示内部管理制度。经技术核查,APP服务器IP属境外地区,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实名认证义务。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认定平台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直播平台需强化APP审核机制,员工遇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机构有义务监控异常交易流水。本案警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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