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金融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金融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电商平台APP遭遇诈骗,涉案平台因存在诱导充值问题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时,被伪装成银行客服的骗子以'征信修复'为由骗取信任。对方通过视频通话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诱导其在APP内充值入金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存在诱导性话术,且已被平台方下架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方存在诱导充值和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且未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操作记录与微信转账凭证,发现平台存在'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提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APP下架时间与诈骗发生时间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充值款项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1条平台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老年人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