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骗投资款被追缴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投资款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加盟代理合同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加盟代理信息时,被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陌生用户以'可快速审批贷款'为诱饵吸引。对方伪造身份证明及银行工作证,通过伪造的贷款方案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转账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实际为个人账户,且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构贷款审批流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存在虚假身份欺诈及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认为张某某主动投资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贷款专员'的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虚假身份证明材料。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与张某某的交易合同或贷款审批文件,且其对公账户流水显示资金被多次转出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贷款审批流程、使用虚假身份进行商业交易的行为,依法支持张某某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建议核实交易对方身份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资金流向,警惕以'快速放款'为名的高风险投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