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杀猪盘冒充公检法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杀猪盘冒充公检法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平台用户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参与网贷提现操作,后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共计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民警的网友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网贷APP。对方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其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反复威胁称需配合调查,要求提供验证码以验证身份。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个人实施,且已要求用户脱离平台交易,不认可存在履约能力瑕疵。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网贷APP操作截图及部分监控视频,证明平台存在诱导行为;公司提交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记录,主张已尽到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信电话场景中平台用户身份认证流程是否存在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用户身份核验环节存在重大过失,未有效识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话术,判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及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身份验证机制,防范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段。建议用户发现异常转账行为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同时注意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因轻信婚恋对象导致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