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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现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现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支付保证金,要求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户并转账。李某通过电信电话持续施压,伪造政府文件截图要求提供验证码,最终以'征信受损需紧急处理'为借口诱导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3.5万元,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李某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征信修复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证人证言,李某未能出示服务协议或交易记录。调查发现其所谓'政府背景'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且虚拟币通道存在资金异常流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通过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止付资金并退还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1条

【分析启示】警惕披着'征信修复'外衣的新型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出示官方证件,避免通过非平台渠道转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