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假医疗项目骗款3.5万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医疗项目骗款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进入医疗养老项目,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顾问'岗位,月薪1.2万元。入职后被安排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公司人员以'投资医疗设备'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至虚拟币账户,累计转入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医疗资质,所谓服务均为虚构,且转账后无法联系负责人,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业务为商业合作,转账行为系张某某个人投资决定,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支持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拟币账户异常记录,公司仅出示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委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核验,确认张某某转账系基于公司虚假宣传,且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行为,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虚拟币转账要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时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避免个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