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索要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索要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嫌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提供无抵押贷款为诱饵,伪造贷款专员身份,声称可帮助办理征信贷款并承诺年化收益达15%。张某某被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吸引,先后通过电话沟通及见面交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李某并无实际贷款资质,且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已提供征信办理协助,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李某虚构身份和业务资质。公司虽提供所谓'贷款流程文件',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虚假公司名称、伪造工作证等细节,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保证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关系中以贷款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现金交付的'征信服务',应核实对方资质并查验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