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被虚假APP诱导转账遭诈骗
【标题】某科技员工被虚假APP诱导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政务短信的链接,点击后进入仿冒金融机构的虚假APP。该APP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指导操作。转账后APP突然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被诈骗,公司辩称已提示风险且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双方对是否构成职务侵权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短信链接发送主体、APP界面真实性及公司风控措施。员工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公司提供内部培训记录及风险提示条款,但未能证明员工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有效核实第三方合作方资质,且APP下架后未及时告知员工,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员工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并留存证据。本案警示:平台方对第三方接入需加强监管,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