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借款诈骗 张某某提现受阻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借款诈骗 张某某提现受阻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后以贷款业务为由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女性王某,对方谎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需要支付贷款保证金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APP内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后,李某以公司账户转账为名,分三次从张某某账户转走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向平台申请案件串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且未授权任何人员使用对公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屏幕共享记录及平台客服沟通短信。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名单及授权文件,且无法解释对公账户异常转账记录。仲裁员结合平台案件串并申请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保全证据。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账户异常操作及时核查,避免因冒名顶替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