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事实骗取3.5万元员工追责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事实骗取3.5万元员工追责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员工的李某。李某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货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在平台对话中曾协助李某指导转账流程,后公司以未签订相关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系公司员工,其指导转账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辩称王某系个人行为且未授权,要求转账系基于虚构事实的自主决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对话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报警回执。公司对对话内容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王某工作权限及平台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骗局,建议保留聊天记录及资金往来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