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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假药诈骗受害者追偿失败

【标题】婚恋交友假药诈骗受害者追偿失败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民事纠纷,案由为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张某某为普通市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声称可提供特效假药,诱导张某某先期垫付药费约3.5万元。期间通过微信多次转账,并接收李某某发送的伪造医疗机构短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支付。后发现该药为假药且对方实为企业主王某某,资金已通过第三方账户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假药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合作协议,对验证码索取行为不知情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伪造短信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已转出。针对资金快速转移情况,仲裁员要求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部分资金流向与公司关联账户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且公司未直接参与诈骗环节,仅支持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责任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关于资金流向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医疗养老类诈骗,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关联账户被牵连。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