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网购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网购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地居民,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非法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收到自称客服的短信称其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3倍赔偿。对方要求添加微信后发送虚假中奖链接,诱导下载名为'财富通'的APP。该APP伪造投资理财界面,以'高额返现'为由要求张某某将钱款转入指定对公账户。张某某未核实账户真实性,先后分5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下载APP行为,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主动点击链接属自身操作失误,且未直接管理收款账户,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客服对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后台操作日志。仲裁员现场验证APP真伪,确认其与正规金融平台无关联,并调取平台运营期间类似投诉数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中奖信息、伪造理财场景的欺诈行为,但考虑到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裁决其承担7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分析启示】网购平台需对营销话术真实性负责,消费者应警惕'中奖'等话术陷阱。对于非本人账户转账,平台若存在诱导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但需结合用户主观过错综合判定。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投资理财信息,避免点击陌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