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被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遭诈骗
【标题】应聘者被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涉及诈骗纠纷引发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客服工作。面试过程中,对方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对方以资金监管为名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随后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将款项转走。期间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转账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且已尽核实义务,实际交易系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证据。公司虽提供应聘者身份核验流程,但无法说明安全账户合法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追踪记录及屏幕共享操作细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金额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需严格审核企业资质,警惕以安全账户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劳动者遇资金监管要求应提高警惕,及时留存证据。企业不得利用求职者信息从事违法资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