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微信被骗3.5万冒充公职人员
【标题】张老太微信被骗3.5万冒充公职人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贸易。本案为一起因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的微信转账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政府部门采购科的账号,对方以验收电子产品项目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货款。在对方要求点击境外链接操作账户时,张某某未察觉异常便按指示转账。次日发现该微信账号已注销,且对方提供的所谓'政府采购合同'存在明显瑕疵,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货款损失,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称张某某主动联系并点击链接存在过错。双方对诈骗行为认定及责任划分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链接操作截图。被申请人虽出示了部分业务往来单据,但无法证明其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仲裁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技术核查,确认诈骗链条成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尽审慎核实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过错,判令返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同时指出申请人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亦存在一定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提高对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辨识能力,遇要求点击链接或转账情形应立即终止。企业开展业务时应严格核实合作方资质,避免成为诈骗工具。维权时需注意证据收集时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完整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