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裸聊敲诈微信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微信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系该平台运营方。本案为网络诈骗纠纷,张某某主张因平台管理漏洞导致3.5万元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与自称'白领丽人'的用户建立情感联系。对方以'裸聊可获中奖机会'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进行视频聊天。期间要求提供微信支付验证码,后以'提现受阻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张某某3.5万元。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委申请平台担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不严、诱导用户下载第三方APP等过错,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方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私下操作导致损失,且未发现诈骗行为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截图、平台客服对话记录等证据。平台方提供用户注册协议、风控日志等材料,但无法证明已有效阻止诈骗行为。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APP数据进行鉴定,确认平台存在未充分警示风险的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用户损失承担30%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及风险提示义务,遭遇网络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平台与用户间存在合同关系,需对明显管理漏洞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但非直接诈骗行为不承担全部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