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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婚恋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虚假平台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公司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借贷APP并注册成为平台客户。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伪造招聘流程,谎称需缴纳保证金,通过短信要求张某某点击链接调取平台账户信息,最终导致3.5万元资金被转入境外对公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维权,被以'个人行为'推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短信提示风险,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提交的所谓'风险提示'短信被鉴定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显示资金经对公账户流转至境外。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平台操作流程,确认存在系统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部分维权成本后返还2.8万元,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资质审核,警惕'杀猪盘'套路。遭遇征信修复骗局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及通讯证据。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但需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