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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冒充领导骗取医疗养老费遭仲裁

【标题】待业人员冒充领导骗取医疗养老费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网络购物诈骗引发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退休老人李阿姨,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谎称能代购医疗养老用品。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李阿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张某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突然失联,平台显示账户异常冻结,李阿姨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未及时保留完整证据。

【争议焦点】李阿姨主张张某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未参与交易。张某某辩称系受害者主动联系,不存在虚构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及短信截图,确认张某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进行交易。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合规性,张某某拒绝出庭说明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身份,利用医疗养老场景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通过正规平台完成,警惕熟人身份冒充。发现账户异常需立即冻结资金并保存证据,医疗养老消费务必核实资质。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控措施防止诈骗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