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系消费者因虚假中奖信息受骗引发的民事纠纷。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APP诱导消费,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金融机构的短信,称其参与抽奖中得医疗养老补贴。对方通过虚假APP界面引导其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并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非本人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多次冒充客服以'补贴发放'为由催促操作,最终款项被转移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且虚假宣传,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点击链接产生风险,平台仅提供技术接入服务,不承担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其平台审核机制及用户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实名认证义务,对虚假账户接入存在过错,裁决其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91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第32条
【分析启示】针对高危人群应加强反诈宣传,网络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冻结账户、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