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精准诈骗转账至非实名账户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精准诈骗转账至非实名账户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网购用户,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岗位,后被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转账至非本人账户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对方通过伪造的短信截图诱导其缴纳培训费用约3.5万元,要求其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信息与公司注册不符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精准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转账行为属自愿,且未收到验证码相关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及短信截图,公司仅出示内部通知文件。经核验,仲裁委确认短信截图为真实交易凭证,认定公司存在隐瞒收款账户实名信息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关于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精准诈骗,保存转账记录、验证码请求等电子证据。正规养老服务应通过银行账户核实,切勿轻信非实名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