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身份索要安全账户遭诈骗

婚恋平台虚假身份索要安全账户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索要安全账户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员工的对方,后遭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王某某。对方以可办理网贷提现已获知其有贷款需求,诱导下载某网贷APP并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要求提现被拒,平台客服称需进一步验证身份,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未明确告知账户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相关协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及APP内提现受阻截图,公司仅能出示平台用户注册条款,无法证明已尽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及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应立即终止转账并保留证据,避免陷入资金陷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