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QQ退款遭诈骗损失3.5万元

老年人QQ退款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QQ退款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政务部门的短信链接,被引导至某QQ群。群内'投资老师'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下载虚假APP,承诺高额回报。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地址且无法联系,遂于事发后15天才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退款,但无法提供交易记录。双方对转账凭证真实性及公司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其提交了银行流水和QQ会话截图。公司仅出示一张模糊的支付凭证。经核实,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厂房,且无相关资质。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诈骗行为成立,但因报案超时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因延迟报案导致的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政务短信+投资理财'诈骗组合拳,老年人应核实官方渠道。遭遇要求验证码、下载APP的退款请求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