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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医保费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医保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方案为由,声称可协助办理医保报销业务。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截图显示的公司信息与实际注册主体不符,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属民事纠纷。双方对转账用途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反驳。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时间与APP注册信息矛盾点,并结合老年人认知特点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可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老年人虚假交易行为,但因缺乏直接雇佣证据,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对要求转账或提供验证码的行为保持警惕。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发现诈骗立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