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恋人骗取医保报销费
【标题】企业主冒充恋人骗取医保报销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企业主李某通过社交平台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以婚恋对象身份骗取信任。李某谎称公司有医疗养老项目可办理医保报销,诱导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李某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要求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现金交付操作,后失联导致张某某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李某辩称系投资合作关系,否认诈骗事实。双方对转账性质、是否存在民事欺诈等产生严重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关键短信截图。李某未能出示任何合作协议或项目资质证明。仲裁庭依职权调取了电信运营商通话记录,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确认交易过程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向张某某返还2.8万元,剩余款项因缺乏直接证据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资金往来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医疗养老项目真实性。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应保持高度警惕并及时固定电子证据。本案显示,虽有部分证据链,但因资金拆分过程缺乏直接证据,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