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骗其参与网络借贷,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投资老师的李某,对方谎称有政府背景项目,诱导其通过QQ进行视频通话。李某以需先垫付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所谓'收益'。资金到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报警,但因未及时保留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QQ通话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李某使用伪造政府工作证照片进行身份伪装。虽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但其提供的支付凭证与李某诱导话术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实际损失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资金返还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发现异常资金往来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