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对象虚构投资项目骗取钱财案

婚恋对象虚构投资项目骗取钱财案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投资项目骗取钱财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认识自称李某的女性,对方通过伪造身份信息建立婚恋关系。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引导张某某在虚假网站注册账号,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要求转账,共骗取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且无还款意愿,遂申请平台紧急止付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遭遇诈骗;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虚构身份实施,与企业无关联且已配合警方冻结涉案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记录及李某身份冒充事实,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1.05万元,剩余款项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网络诈骗,投资理财应核实平台资质。企业应加强招聘平台用户身份审核,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配合止付。遭遇诈骗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单独转账操作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