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招聘平台。本案系因求职过程中遭遇虚假APP诈骗引发的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金融专员'岗位,面试过程中对方自称银行客服要求添加微信。后以'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安装名为'金融认证通'的虚假APP,通过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方式获取个人信息。期间对方虚构'返佣机制',以垫付客户款项为由分四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对公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无法联系上负责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虚构金融机构背景骗取钱财;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APP安装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证明,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通过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与正规金融机构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新型诈骗手段,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对要求提供验证码、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保持警惕,避免沦为诈骗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