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未果
【标题】求职者被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顾问岗位,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养老顾问招聘信息,应聘通过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项目保证金'。公司以办理医疗养老项目为由,通过短信指导其通过银行卡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资金被迅速转移,无法联系到任何工作人员。经调查,该公司通过精准信息筛选,在招聘求职场景中实施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要求退还3.5万元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通过平台完成资金交付,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平台交易记录,但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公司仅能提供模糊的合同模板。仲裁员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进行重点质证,确认公司未实际开展医疗养老业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费用,但因证据显示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未支持额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结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确认双方合同关系但认定存在欺诈情形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新型诈骗。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招聘场景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