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交友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拟币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李某以投资导师身份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虚拟币账户,声称可提供高额回报。期间通过短信和通话记录多次承诺收益,先后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虚拟币。后李某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已超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否认存在诈骗情况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冻结通知,要求公司提供员工行为合规证明。公司仅提交了常规考勤记录,未能说明李某岗位职责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特征及婚恋场景特殊性,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保留电子通讯记录作为证据。虚拟币交易应选择正规平台,发现异常需及时报警并留存转账凭证,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