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保证金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岗位信息,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电信电话要求其转账至指定二维码账户。张某某共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无相关资质,且资金被多级拆分至多个账户,最终该平台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资金多级拆分等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恶意操作,与企业无关,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回保证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与转账流水,确认张某某通过平台渠道与公司对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第三方身份,且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关联,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交的合同协议与资金流向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回张某某保证金及利息共计约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资质诈骗,保存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企业应规范收款流程,避免因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